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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局
梵净山管理局举行行政执法培训会暨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梵净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梵净山管理体制调整和权限下放后执法相关工作部署安排,3月31日,梵净山管理局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暨执法人员颁证宣誓仪式。
本次行政执法培训会及执法人员领证宣誓仪式邀请了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浪一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张琳、市林业局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主任曾凡勇和贵州同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开俊现场授课。
培训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放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第187号)文件精神,强调了省政府下放的5项权限主要内容及注意的有关事项。
张浪主任主要从科学分区保护、有关条文创设背景、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条例》涉及执法内容、执法主体以及《条例》执法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解读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他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梵净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资源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宋开俊律师从新修订《森林法》入手,详细阐述了森林法修改的主要原则、内容及林草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森林法的主要举措,并强调,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上位法,梵管局作为梵净山管理机构,一定要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尽快启动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确保贯彻实施好新修订《森林法》。
曾凡勇主任主要从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形式,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回避制度、立卷归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张琳组织发放了执法证,肯定了净山管理局党委对执法证申领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受市司法局领导委托对梵净山管理局48名领证执法人员提出了殷切的期望:“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必须始终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最后,新领证执法人员面对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