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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局
梵净山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梵净山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1、受理机构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行政许可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3、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特殊情况经局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审批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单位(个人)。
4、职责要求
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
5、申请材料
在办理业务前,请先登录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官网详细阅读所办理事项对应的办理材料,按照要求准备资料。
6、受理
承办人(A、B)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许可权限不属于我局受理的,退回有关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7、审查与决定
(一)承办人(A、B)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交政策法规科核查。
(二)政策法规科将核查后的申请材料、负责人签字的核查意见一并交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决定批准的,由局分管领导签发批准文件。
(三)承办人(A、B)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8、办公地点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铜仁市 江口县 三星西路十七号)
9、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10、办公电话
0856-6620157